淄博新生兒國 淄博中心醫院新生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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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生兒國(境)外出生隨父母戶口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 居民身份證;
3. 結婚證;
4. 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譯本;
5. 未取得外國國籍的聲明、父母及新生兒末次入境所持中國護照或旅行證 。【淄博新生兒國 淄博中心醫院新生兒科】

淄博戶籍業務辦事便民服務:
1. 建立容缺機制,群眾辦理戶籍業務時,對于主項不缺、符合辦理條件的,實行邊辦邊補 。
2. 戶口遷移過程中 , 一律不要求群眾提供戶籍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未落戶證明 。市內居民整戶遷移過程中,凡《居民戶口薄》能夠直接體現親屬關系,通過個人承諾或聲明可以認定的,按原戶口簿體現的親屬關系進行登記,替代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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