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任城疫情防控期間出租房和流動人員登記方法

濟寧任城疫情防控期間出租房和流動人員登記方法

一、凡來返任城區的非任城區(包含原任城區、原市中區、高新區、北湖區、兗州區,下同)戶籍流動人員(以下簡稱流動人口),應當在到達居住地24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登記 。
二、流動人口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或與確診、疑似病例及疫情較重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必須1小時內向所在單位、社區居委會報告,或直接聯系所在轄區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所有來返任城區的流動人口,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單位和居住社區居委會登記報告 。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武漢等)旅居史、接觸史的所有流動人口,除及時主動報告外,還應自覺接受集中隔離等防控措施 。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

三、出租房房主及房屋中介機構,已將房屋出租給流動人口的 , 按照《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自承租人到達之日24小時內將承租人信息報告當地派出所 。同時,應當積極協助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了解承租人過去14天的旅居史,做好人員體溫監測和登記工作,對來自重點疫區或發現體溫超過37.3度的,應立即向疾控部門或社區居委會報告 。

四、用工單位招錄使用非任城區戶籍人員或接收外地返濟員工時,按照《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應自到達之日24小時內將用工人員信息報告公安機關 。同時,應當協助配合疾控部門了解務工人員過去14天的旅居史 , 做好人員體溫監測和登記工作,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發現有重點區域員工的,應電話通知先暫緩上班,并按屬地要求及時報告登記相關信息,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一旦發現有疑似病人,要立即與疾控部門聯系 。

五、流動人口在出租房內實行居家隔離措施的,嚴禁擅自離開出租房,若承租人不聽勸阻執意離開的,出租房房主知悉后應及時向屬地居委會報告 。
六、為避免交叉感染,流動人口本人或出租房房主、房屋租賃中介、用工單位等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等相關業務 , 現全部實行網上辦理 。可通過山東省公安居住登記平臺(http://www.jzz.gov.cn/net.do)“山東微警務”微信公眾號辦理相關業務 。對于自主登記有困難的,可通過電話預約在社區防疫點由社區民警或網格員幫助登記 。
七、流動人口、用人單位、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機構、物業企業等負有的主動申報責任 , 個人、單位按照“誰出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配合公安機關及時做好后續管理工作 。如發現流動人口特別是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流動人口未主動申報,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機構、物業企業、用工單位知情不報、瞞報、漏報的,要第一時間報告疫情處置工作組,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從嚴從重處罰 。
【濟寧任城疫情防控期間出租房和流動人員登記方法】八、廣大人民群眾發現重點疫區來任城區人員或與重點疫區來任城區人員密切接觸者,未按要求登記報告的,請及時報告任城區疾控中心6768119、6768166或撥打110電話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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