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怎么辦】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3、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是事故雙方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也是雙方進行賠償的重要證據 。拿到車輛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后,車主和受害方都可以以此為標準進行索賠 。
法律依據: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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