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落戶政策 定居江門落戶如何辦理?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籍華人和臺灣同胞定居入戶
流程說明
1、申請 。申請人通過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
2、受理 。窗口服務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的 , 予以受理 , 出具《受理戶政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 , 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頭告知申請人補正,并向申請人提供業務指引 。【廣東江門落戶政策 定居江門落戶如何辦理?】

3、審查 。部門在承諾時限內審查決定,予以通過的,簽發通過決定;
4、領取結果 。窗口辦結,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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